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声明

0 58

近期,我市及周边县市出现关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有关事项的传言,存在少数不法分子故意造谣、借机欺诈、非法敛财问题。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消除传言,以正视听,现声明如下:

一、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受理或办理公租房申请有关事宜,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传言,谨防上当受骗,避免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

二、新乐市公租房申请实行线下申请,凡符合公租房申报条件的家庭及个人请直接到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乐市礼堂街75号)进行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任何个人或组织以快手、微信、抖音等方式,发布“有熟人代办公租房、走内部通道、交钱不用排队、可以快速申请到公租房”等信息均属于谣言,不可轻信,以免上当受骗。任何收取中介费就能申请公租房的宣传和行为,均属诈骗,请勿听信。

四、按照有关规定,公租房不得转租、转借,一经查实,将取消住房保障资格,收回住房,终身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任何组织或个人出租、兜售公租房的,均属违规或欺诈行为。如遭遇此类欺诈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向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电话:0311-88581243、88650302

五、凡利用公租房租售事项进行诈骗牟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1日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

暂无相关推荐!

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